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校内通知 >

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7

字体大小: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7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就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

部属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提名,其他高校由当地有关部门提名,各有关高校还可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或省相关部门提名。我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提名2老师团队也可通过其它途径争取提名名额

(二)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推荐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近5年(202111 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仍活跃在科研一线,有较高的学术威望或行业影响力。各有关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有关部门提名。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高校,原则上限定在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推荐,每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人。

(三)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推荐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近3年(202311 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在科研一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11日(含)以后出生)。各有关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有关部门提名。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高校实行限额推荐。

(四)国际科技合作奖

推荐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推荐人选(组织)应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202411日(不含)前开始合作)。各有关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部门单位提名。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高校,原则上限定在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推荐,每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人。


二、推荐前公示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应在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人选方可推荐。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三、提名材料要求

1. 关于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提名材料要求。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411 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

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专著全部在两年前(2024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必须是国内单位。

科技进步奖项目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专著等)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10件,须已授权或登记、发表,且无权属争议,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发明人、起草人、权利人等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不得列入。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4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 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202411日(不 含)前)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除规定数量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外,不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规定数量外的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2. 关于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专著全部在两年前 (2024 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选。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 10 件,须已授权或登记、发表,且无权属争议,被提名人选本人为权利人或发明人,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

3. 关于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全部在两年前(2024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提交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不超过10件,须已授权或登记、发表,且无权属争议,并如实填报有效与否状态。论文专著和专利等知识产权、标准规范为被提名人选(组织)和我省单位合作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

4.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绩效和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论文专著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5.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专用项目除外),《提名书》由提名者组织被提名项目、人选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6.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 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四、材料报送

1. 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老师,请根据《关于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kjc.szut.edu.cn/info/1012/7449.htm)有关要求,依托二级学院汇总预申报汇总表并报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项目需要在2026年622日前确认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名称等项目信息并由科技处进行公示,公示后信息不再变更。申报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的老师,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并发送推荐汇总表。

     2. 关于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省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注册绑定成功后,可进入“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端”进行填报。

3,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提交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78日,同时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含附件)。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