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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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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方法

1.统计范围:20251-202512月时间范围内的各项科研数据。包括新立项项目(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论文、专利、著作、研究报告、科研成果奖、著作权、艺术作品等。

2.统计方法:教师通过信息门户中“科研管理系统”菜单登录,将各项科研数据的全部信息录入系统(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所有科研数据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否则不计入年终统计和考核。

二、进程安排

12025111-20251130日,教师录入阶段。确保录入所有11月底前的各项科研数据。

22025121日,学校进入审核阶段。2025125日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完成各项数据审核,并将年终统计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单位核对。

32025126-2025129日,修订阶段。教师将审核的有关问题反馈意见报送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所有反馈意见(附件2),并于20251210日前提交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无需纸质版)。20251213日前,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整理各二级单位反馈问题,并将有争议问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同时新增12月份登记的科研成果(截止日期参考人事处确定的时间,超过截止日期登记的成果划归下一年度统计),确定年终统计结果,由二级单位领导确认并签字盖章。(各阶段时间可能会有微调,具体请二级学院科研院长和科研秘书关注科研管理群内通知

三、其他事项

1. 论文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选择是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可重复选择,未选择的论文无法提交审核。教研论文由教务处统一认定,未被认定为教研论文的自动认定为学术论文。

2. 著作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确认是否按教材认定。如著作类别选择为教材,则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如该著作未被教务处最终认定为教材,则不再认定为其他著作类别。教材相关事务由各学院、部门的教学秘书负责。被教务处认定的教材,统一转交教务处统计管理,不再由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负责。

3. 境外公开发表的人文社科类论文以及境内、外公开发表的人文社科类著作需同时上传《苏州工学院境内外公开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详见附件3)。

4. 所有外文论文必须上传正式发表论文的全文原件和检索记录。检索记录必须由校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必须包含论文名称、全部作者排序、全部单位排序、来源出版物、出版时间等信息。2025年起,SCISSCIA&HCI论文的检索证明还需包含本年度的中国科学院大区分区EI论文的检索证明还需包括文献类型(EI只有期刊论文才计算业绩点)。中文论文上传全文原件和知网检索截图。

论文全文在线发表也视为公开发表,如在线发表时间与正式发表时间不一致,则按教师登记年份认定。

5. 部分2024年未统计的成果(主要包括2024年及以前发表但因未收到原件或未被检索的论文;2024年及以前出版但因未收到原件的著作;2024年及以前授权但因未收到原件的知识产权;2024年及以前未收到证书原件的科研成果奖)由老师直接在系统填报。申请2024年补相应差额的成果,一并在反馈意见表(附件2)中登记,并提交科研秘书汇总。


联系人:

科技产业处:时弘易(52251177)、王晓兰(52251175

人文社科处:徐娇娇(52251273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