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现启动2025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
1.申报项目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申报项目应符合《2025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
3.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符合规定;
4.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类别的计划;
5.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归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二)
1.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并应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但未结题的;
(2)与承担省、苏州市级、本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三)
1.申报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材料篇幅,参照申报书限定字数填写。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全部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类计划项目都必须出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等,骗取财政资金的;或者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项目,已经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追回,并记入科技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存在违规违法情形的,依规依法处理。三、申报条件及其他要求
产学研预研资金
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前瞻性项目,促进高校院所的创新资源与我市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须有企业出资介入。
1.申报条件
(1)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项目分预研阶段、后补助阶段两个阶段申报。预研阶段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承担单位进行申报,后补助阶段由企业为承担单位进行申报。产学研合作各方均有先期投入或共同出资。
(2)项目总实施期一般为两年,项目预研阶段与后补助阶段一般均不超过一年,两个阶段均需有企业研发投入证明;
(3)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运行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提供项目运行的可行性合理分析与论证;
(4)产学研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合理界定知识产权共享方案及各自责任与义务,合作企业享有相关成果转移转化的优先权;
(5)预研阶段期满后进行项目评估,由高校院所出具评估报告。通过评估的项目,方可进行后补助阶段申报。
(6)与以往已立项产学研预研资金项目内容雷同的不能重复申报。
2.支持方式
分预研阶段和后补助阶段。预研阶段:最高得1分。后补助阶段:最高得2分。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
3.申报材料
预研阶段:
(1)合作协议;
(2)企业营业执照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3)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可行性报告;
(4)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信息表;
(5)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
(6)专家团队资质证明;
(7)项目预算、合作各方投入或出资依据;
(8)能佐证项目创新水平的相关材料。
后补助阶段:
(1)合作协议;
(2)企业营业执照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3)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申报书;
(4)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5)中期评估表;
(6)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
(7)专家团队资质证明;
(8)项目预算、合作各方投入或出资依据;
(9)能佐证项目创新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张家港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zjgsmwy.com)进行申报,新用户请联系科技处分配账号。申报老师对照《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申报系统内各栏目的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确保无误后网上提交。校内申报提交截止时间是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