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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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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近期下达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建设计划(重大载体、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截至2023年3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

(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

(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120301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采取主动布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创新型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创新型人才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对有潜力成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的先行纳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培育。

实施方式:本年度重点实验室按照A、B类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建设方案,推荐申报,其中,各在苏州的省属高校、市属医疗机构原则上限报2项。

(1)A类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联动支持。

(2)B类项目为培育项目。

3、120302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发挥开放创新优势,进一步吸纳国际创新资源,支持在苏州的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联合实施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技术研究,建设多元、开放、协同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联合实验室。

实施方式:本年度国际联合实验室按照A、B类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建设方案,推荐申报。

(1)A类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联动支持。

(2)B类项目为培育项目。

4、其他计划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通知(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2、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3、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3)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4、申报网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科技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5、市重点实验室我校限报 项,请拟申报单位先提交申报书电子稿(附件4),待遴选公示后,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填报。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联系人:杨姗姗、赵飞  电话:52251875、52251173

邮 箱:kjc@cslg.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载体平台建设计划(重大载体、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附件2.苏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4.2023年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3年4月10日